2017年5月6日 星期六

我們可以贏了道義,贏了風範,卻贏不了比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Ajrj56DaU&feature=youtu.be
   上週在學長的FB上看到了這段影片,當然youtube上是一片罵聲,我試著表達自己的觀點,不過當時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感冒昏了頭,果然有些不知所云(兩天後的午夜燒到40C)。本來是覺得自己不太禮貌的在學長的PO文後胡亂留言應該做些說明,雖然學長很有雅量的沒有刪掉。可是還不及PO回去,「感謝」病毒(我真不想這樣講)又讓我四天沒上網,卻在這段時間裡想通了自己到底要表達什麼。
   該從何說起?不就是一個小高麗棒子做了個假的觸身球動作嗎?不就是可恥的韓國人自以為是的又以公然作弊的方式污衊了神聖的比賽嗎?再推而廣之,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難怪韓國人沒一塊好。
   但是,但是,只是假設一下,主審沒有看出來這假動作;假設一下這是九局下;假設一下這是兩出局後;假設一下下一棒揮出了二壘安打(或你要假設滿壘後因觸身球被推回壘包)。那麼,這一顆觸身球就成了勝負關鍵的一球,而一旦第一時間主審誤判,要再翻案從頭來過那是不可能的事,請記住:那是不可能的事!!主審不會因為過程中的誤判宣佈比賽重來,這不是電玩!!
   你說:這麼明顯的作弊,三歲小孩都看得出來。沒錯!我同意,看不出來的該檢查眼睛。但是,也請記得韓國人骨子裡的壞基因,他們總不走正直路線,他們會一再練習,從青棒到職棒,直到把假動作練得爐火純青,等到有一天在WBC(世界職棒大賽)遇到你,真真假假就讓主審也分不清,那時中華台北只能更嘔氣!
   你說:相信比賽是公平的,球場上會有正義!沒錯,球場有正義,主審就是正義,什麼事情主審說了算,除了古巴,沒有一個國家的主審在球場不是上帝,出了球場被嗆誤判什麼的,仍然不會改變比賽結果,管他那顆觸身球到底有沒有打到你。我要說的是,觸身球這檔事就跟籃球的假摔一樣,人人都知道,但個個不承認,造成對方失分才是主要目的。我們儘可以在這裡對著螢幕上的單眼皮大餅臉高中生廁幹譙,然後誇耀自己的隊伍多麼守紀律。他們呢?不過摸摸鼻子回去,再多花三年練習,然後在WBC上再玩一次同樣把戲,而且距離精準無比,絕對不給主審拆穿良機。而同樣的一批台灣高中生或許以為球場上有另外的上帝,自律高潔又正義,不搞小把戲,將來看到別人在球場上演戲,只能目瞪口呆,跟球場道別離。
   有句話這麼說:「法律不是保護好人,也不是保護壞人,法律是保護懂得法的人。」這句話在球場上就是「規則不是保護好人,也不是保護韓國人,規則是保護懂得規則的人。」回頭看這場青棒賽,這名做假動作的球員有被驅逐出場嗎?(明顯的假動作是可以被判出場的,在youtube上可以找到例子)好像沒有,那麼他賺到了,犯規卻沒有實質處罰,不犯白不犯;就算他被判出場,這不過是場青棒賽,而球隊還有其他球員可以上場,對整個球隊跟國家來說,也是賺到了,說不定場下還被教練誇:「幹得好!」他可成了英雄。最嚴重的處分該是總教練被判出場,群龍無首這損失可就大了,但這不符比例原則,主審這樣幹是明顯偏袒,除非教練抗議分貝太大;他們也自知這只是場表演,不會的。用不看球的人也懂的話講:他們抓準了規則的漏洞,這麼做萬無一失。
   哇靠!那以後遇上韓國不就只能吃悶虧了嗎?太不公平了!怎麼,忘了那句話了嗎?難道我們不能做一個「懂得規則的人」嗎?你說:什麼?教堂堂中華健兒也去搞這種小動作嗎?太失體面了!這我也實在舉不出應該這麼做的理由,所以我請大聯盟親自示範教學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U9jttDSUCg
這是洋基當家王牌Jeter「表演」,沒錯,「表演」被觸身球打到的精采鏡頭,事實上這段影片的標題就是:Derek Jeter Cheater。根據台灣棒球維基百科的規則,Jeter這球不算觸身(註一)。堂堂洋基當家開路先鋒,竟然也搞出這種名堂,豈不是太損名譽了嗎?但事後許多球評家仍然認為這是Jeter只是做了他所該做的事:盡所有可能讓球隊贏球,如此而已。沒有被發現的犯規,成立。事實上對手光芒對的教頭好像還因為向主審的觸身球判決抗議聲量過大被請出場。
   沒天理了嗎?以後還要看棒球嗎?到底是技不如人還是戲不如人?當然棒球規則仍有其神聖性,抓到作弊一定被請出去,但還是會有人想試試運氣,或是像那些大牌身上早有不會犯規的銅牆鐵壁。這些都是潛規則,也並不違反規則手冊裡的條例,凡沒有違反的都是比賽的一部份,這樣,暸嗎??其實我的問題是:

到底是要在場邊對作出假動作的球員指指點點放馬後炮,還是警覺這動作在裁判心中其實並不違規,現在開始讓球員適應甚至學習反制?

   每種運動比賽都有規則,當然也有運動精神,但是在球場是只要不違規的取勝就是真正的勝利,運動精神就像社會上的道德,規則才是法律。我們的球迷卻常常事後諸葛以運動精神判定,說到底這只是一種阿Q主義,精神勝利:我不搞小動作,行為合乎正義;但是裁判也未必同意。因為比賽隊伍既沒有參與規則制定,也沒有場內的規則解釋權,如果總是要以自己的邏輯去看比賽,只能不斷在比賽後自我取暖玩精神勝利。所謂的正當與否是要看國際慣例與裁判當下的認定,球迷跟運動員盡可以哭天搶地,但改變不了比賽的規則跟解釋,只會讓人覺得輸不起。
   說到底這還是台灣的島國心態作祟:不想去了解這個世界在玩什麼,卻希望全世界都來注意自己。等上了比賽場,才發現根本沒有人鳥你,世界各國對於每一項比賽的規則的每一種狀況的每一種解釋早有默契,你想凹別人聽你的,門都沒有!於是乎媒體要用惡搞、黑掉、被暗算等等字眼來形容對手,於是乎全民要發動抗議,要官員出來嗆聲,卻忘了自己根本沒有做好運動員的義務:去了解規則,而且去提出有利於自己的解釋,當解釋未獲同意,就和血吞下去;學會改變作法,才能繼續玩下一場遊戲。
   學著從眾參賽隊伍的角度來看比賽內容而不是自以為是,是轉向體育大國的第一步,凡事只想自己爽自己解釋,看看有誰想跟你玩?當然運動場上也有弱肉強食,但既然定出規則就看你不能找出有利的做法跟解釋。
   沒有一種國際比賽的規則是台灣制定,在場上也沒有解釋權。這是小國的命運,我們只能從規則中尋求最有利自己的作法。今年奧運南非的刀鋒戰士上場了,過幾年變性人也能比賽了,這在台灣體壇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但是有違規嗎?有選手針對裝義肢人士參賽抗議,但經過大會討論,這合乎規定,台灣體育界能夠為台灣的正常或殘障運動員爭取到這種權利嗎?台灣退未能給予運動員研討各種比賽規則的戰術教育而只有訓練技術、技術卻在場中誤解規則敗戰,進未能在現有規則中找出最有利於運動員的解釋以增進運動員福祉;只會在輸了比賽之後說規則變得不公平,裁判不公平,卻沒檢討自己埋頭悶著自搞訓練對全國人民才是真的不公平。

  台灣的選手有一群死忠的運動迷支持,在國際征戰無論輸贏,總有家鄉送來的心頭暖。球迷們不論場上發生什麼糾紛,多會聲援自己國家的運動員也無可厚非,但是卻養成某些運動項目始終賴著這股溫情,轉不了大人,一發生不利於己的小動作,一出現意料之外的場面,自己應付不了就要回頭找溫暖、要安慰,轉頭又怪對方偷雞摸狗,遊走法律邊緣,假鬼假怪(這句很適切,請隨意聯想)。但比賽場上能夠越運用規則的人才越有可能是贏家(除了那些能夠制定規則的人以外,這是另一個議題),這是硬道理,請記得,誤判是比賽的一部份,小動作更是!等到判決出爐了才吵吵鬧鬧說比賽不公,不如賽前自己把規則研究個透徹,所謂的公平絕不是單方面說了算,更不可能拿你個人的生活經驗來亂推斷。我們可以贏了道義,贏了風範,卻贏不了比賽。而很抱歉,正式記錄只有比賽輸贏,一個有爭議的小動作不會留在任何人的記憶裡,除了輸家。


   沒判犯規就是合法,當下的誤判則是比賽的一部份,你可以贏得全宇宙的正義,但是抱歉!獎盃不屬於你。
   連大聯盟的看板選手都願意做的假動作,很顯然就跟吃飯睡覺一樣自然,把它看成惡魔就是跟自己過不去,現在的問題是你想不想跟自己過不去。
  更重要的是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台灣會有這種轉不了大人的運動員跟運動迷?我的看法是台灣總被島國心態綑綁,走不出去,井底窺天,自以為自己很懂,其實跟國際嚴重脫節,卻又想向世界展現實力,結果是連規則的認知都差一大截,同樣的現實也出現在社會各方面,我們不想走出去了解別人,又如何期待能玩別人的遊戲?

註一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8%A7%B8%E8%BA%AB
        Jeter這球先碰到球棒才碰到人,所以不算觸身球,而經過球棒抵銷力量,這球是不會讓Jeter痛成那樣的,所以說他在表演。